2023年度珠海市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对象及条件
《关于做好2023年度实体书店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申报对象为在珠海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有效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固定场所,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和个体经营者)。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和区域布局需求的书店。
2.运营满1年;以出版物零售为主业,出版物经营区域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年出版物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
3.通过发行单位年度核验。
4.依法合规经营,5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5.对开设在海岛、产业园区、偏远乡村的书店,经营有特色、提供公共阅读服务成效突出的书店,以及被评为“珠海市最美书店”的书店,经市委宣传部审议,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