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本人机动车备案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8 00:12:16佚名

  备案规则:

  (1)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或单位名下非营运机动车,且被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2)用户同时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包括3辆);(3)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包括3个)非车主用户备案。

  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第一步【扫码备案】

  采用“扫码备案”的,对于个人名下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对于待备案机动车为单位名下的,单位用户需登录互联网平台后选择待备案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第一步【短信验证备案】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对于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对于未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或 “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 “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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