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什么原因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天津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地方特产2022-05-18 02:03:03未知

  ➤职工已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还清前,其配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二)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不良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准予贷款:

  (一)贷款当前存在逾期未还或担保人代还(含被追偿的欠款尚未还清)记录的;

  (二)近24个月内存在贷款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记录的;

  (三)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存在连续未还本息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近60个月内存在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的;

  (四)有呆账记录的;

  (五)为他人或企业担保的贷款有损失记录的;

  (六)近60个月内因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被起诉的;

  (七)有其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的。

请选择 :商品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住房产权贷后变更
本文标签: ,配偶  ,住房  ,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