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残疾人怎样分类(成都残疾人政策)

时间:2024-03-13人气:作者:佚名

成都残疾人怎样分类(成都残疾人政策)

  残疾人怎样分类?分级标准是怎样的?

  残疾分类

  根据《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按不同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

  残疾分级

  分级原则: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

  【视力分级】

  按视力和视野状态分级,其中盲为视力残疾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视野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分级】

  按平均听力损失,及听觉系统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不佩戴助听放大装置)。

  注:3岁以内儿童,残疾程度一、二、三级的定为残疾人。

  【言语分级】

  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活动和参与,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肢体残疾分级】

  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的程度分级(不佩戴假肢、矫形器及其它辅助器具)。

  【智力残疾分级】

  按0~6岁和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发育商、智商和适应行为分级。0~6岁儿童发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发育商分级,发育商在72~75之间的按适应行为分级。7岁及以上按智商、适应行为分级;当两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级时,按适应行为分级。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岁及以上各级智力残疾的活动与参与情况。

  【精神残疾分级】

  18岁及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依据 WHO-DASⅡ分值和适应行为表现分级,18岁以下精神障碍患者依据适应行为的表现分级。

  【多重残疾分级】

  按所属残疾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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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残疾  视力  四级  残疾人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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