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4人气:作者:佚名
办理时间:
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及恢复用热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办理暂停供暖:
1、居民用户申报空置房:
①分户控制(并联)用户办理空置房:
方法一:可关注“西郊供热”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业务办理一空置房申请”
“西郊供热”微信公众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申报
方法二:或到西郊供热服务大厅办理
注意:如上采暖季已办理的分户控制(并联)用户空置房,且本采暖季继续维持原状态则无需申报。
②未实现分户控制(串联)用户办理空置房:
办理地点:西郊供热服务大厅
需要每年按期申报,用户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然后到西郊供热服务大厅签订《无人居住承诺书》,经石家庄西郊供热有限公司确认合格后,按照空置房相关政策办理。
2、非居民用户申报空置房:
签订《非居民不用热房屋协议》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认定此用热地址不用热,到服务大厅办理并交费。
恢复供暖:
用户恢复用热需到服务大厅办理,填写《恢复用热申请》并交费。
服务大厅地址:
大厅已搬迁,新址位于:新华路与长兴街交口西行200米路北(9路公交车终点站斜对面)
服务大厅电话:68020660
客服咨询热线:852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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