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人气:作者:未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建价〔2019〕2号)的补充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共同负责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分别负责。
全省设立11个考区。各考区考务工作由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按照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执行。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文件(附件2)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增项(即相应专业)考试条件:对已取得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相应专业考试。相应专业报考按新应试人员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三、告知承诺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中仅有“工作年限”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对存疑的证明事项,必要时可要求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
1.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实承诺的处理。
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有不实承诺行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报名信息核查、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步骤。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
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应试人员报名时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报名信息核查。
报名中的“学历及专业”条件须实行现场人工核查。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应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核查,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取得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资格证书。
2023年度报名并缴费成功或者有部分科目成绩合格,且未变更级别和专业的应试人员无需参加核查,其他应试人员均需按照以下方式参加信息核查:
1.报考土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6);
2.报考水利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7);
3.报考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应试人员按单位属地将材料报送到各设区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人工核查点(附件8);
4.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进行信息核查。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含省直、中央驻赣单位)办法,由所在单位根据报考专业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参审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公司)承诺书原件(附件3)一式两份,初审部门及人事考试部门各报一份;
2.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网上可直接缴费的人员(去年已审核通过)请勿汇总(附件4),本表格下载标准格式(Excel版)填报,并同时用U盘报送电子版;
3.应试人员已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部门及人事考试部门各报一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明(国、境内:学信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国、境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符合应试人员自身报考条件的相应材料原件。
在信息核查期间遇到的后续问题,可直接咨询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应试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缴费完成后任何信息不得更改,不予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无需信息核查人员的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相关报名程序如上述操作)。
五、考试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科,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5。
七、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江西省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123号)规定收取,即客观题每人每科5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0元。
八、有关事项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人社部发〔2021〕95号),本次考试《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试题启用前属秘密级事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试题启用前属机密级事项。
(二)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应试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点此查看
附件1、江西省2024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
4月15日9:00 —22日17:00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
4月16日—23日 9:00—17:00 (工作日上班时间) | 报名信息核查 | |
信息核查确认通过后至 4月25日17:00 | 网上缴费 | |
6月17日至6月22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6月22日 | 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4:00—16: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附件2、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三)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三)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该提供相应材料。
附件5、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科 目 |
二 级 造 价 工程 师 | 02 考 全 科 | 01土木建筑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 | |||
02安装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 | |||
04水利工程 | 1、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 |||
01 免 1 科 | 01土木建筑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 | |
02安装工程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安装工程) | ||
03交通运输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交通运输) | ||
04水利工程 | 2、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水利工程) |
附件6、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报考单位属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说明 |
南昌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社大厦三楼大厅 | 0791-12333转2(南昌市) | 考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
上饶 | 上饶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工程造价科:上饶市信州区茶圣路169号,上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5室 | 0793-8075522 | |
鹰潭 | 鹰潭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鹰潭市经济大厦D637,D639室 | 0701—6285686 0701—6226816 | |
景德镇 | 景德镇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景德镇瓷都大道1020号标准定额科105室 | 0798—8538955 | |
九江 | 九江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6楼综合管理科 | 0792-8983733 | |
赣州 | 赣州市工程质量管理服务中心造价服务科: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二楼208室 | 0797-8287736 | |
吉安 | 吉安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标准定额科: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511、509 | 0796-8239780 0796-8320368 | |
萍乡 | 萍乡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造价服务科: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98号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808室 | 0799-6333214 | |
宜春 | 宜春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工程造价科: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东座521室 | 0795-3220757 | |
新余 | 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新余市北湖中路260号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二楼 206室 | 0790-6441722 | |
抚州 | 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0794-8222363 0794-8281701 |
附件7、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报考单位属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说明 |
南昌 | 南昌市红谷滩区新府路市政府北楼7069室 | 何志鹏0791-83883967 | 考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
九江 | 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东楼D423室 | 梁秋群0792-8562412 | |
上饶 | 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厦B栋1219室 | 陈欣0793-8307125 | |
抚州 | 抚州市临川区河滨路1203号抚州市水利局8楼建管科 | 苏鹏0794-8231656 | |
宜春 |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1748室 | 陈佳奇0795-3220297 | |
吉安 | 吉安市城南市政府水利局D座626 | 邹文明18970669253 | |
赣州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111室 | 吴芳婷0797-8996465 | |
景德镇 | 景德镇市景德西大道58号景德镇市水利局五楼建设管理与农村水利科 | 张武平0798-8580853 | |
萍乡 | 萍乡市城市大厦8栋1111室 | 黎洋0799-6793072 | |
新余 | 新余市沿江路2号新余市水利局205室 | 黄开士0790-6430305 | |
鹰潭 | 鹰潭市信江新区经济大厦市水利局D237室 | 曾小波0701-6440263 |
附件8、江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交通专业报考资格送审地址及联系电话表
报考单位属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说明 |
南昌 | 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红谷大厦B座9楼910 | 王杏0791-83986223 | 考生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如为江西省工商部门盖章或南昌市工商部门盖章,网上填报审核点应选择“南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料报送至南昌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人工审核点; 其他地区以此类推。 |
上饶 | 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大道189号(八楼规建科) | 张杰0793-8223602 | |
鹰潭 | 鹰潭市月湖区体育馆路人防大厦交通运输局903室 | 邓卓扬0701-7073690 | |
景德镇 | 景德镇市昌江区沿江西路24号402室 | 黄涛0798-8578030 | |
九江 | 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东附楼5楼B522室(八里湖九江市政府东附楼) | 李盛松0792-8569084 | |
赣州 | 赣州市市政中心双子楼北楼1711室 | 曾宪燕0797-8996559 | |
吉安 | 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10楼1013室 | 曾旭0796-7069653 | |
萍乡 | 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309建设管理科 | 谌文锋0799-7191136 | |
宜春 | 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6楼622室 | 王超0795-3590769 | |
新余 | 新余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建设科 文化中心717 | 黄宁超0790-5897218 | |
抚州 | 抚州市直办公大楼一号楼6楼657室 | 吴丽珍0794-8256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