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保部门在年度复核时,对公租房补贴家庭情况如何处理?
对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未发生变动的家庭,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采取抽查和普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
经复核,申报家庭人口变化或收入、住房、资产等增加的,视为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租金补贴资格,已骗取租金补贴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退还,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骗取租金补贴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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