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失业保险领取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27 15:10:02未知

  海口失业保险领取指南

  一、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请材料

  1、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

  2、劳动合同书(交验原件);

  3、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名单;

  4、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2寸彩色照片2张;

  6、如有《就业创业登记证》或《失业保险手册》须一同携带;

  7、如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请提交个人档案。

  三、办理渠道

  1、椰城市民云APP申报

  下载并实名认证“椰城市民云”→一网通办→海好办掌上政务大厅→掌上办事(页面底部中间)→搜索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事项→选择事项→点击开始申报。

  2、窗口申报

  时间:每月1日-17日(工作日)受理

  服务电话:0898-65231576

  受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南侧嘉华路2号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保险科)

本文标签: ,海口市  ,失业保险  ,原件  ,如有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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