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是怎么发放的
武汉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审核完成后拨付至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对公账户。
武汉女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参加武汉市生育保险,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参保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参保单位职工须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二、办理时间地点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
三、办理方式
生育津贴是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由女职工生育分娩或流(引)产时所在参保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