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结算
海南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统一开展普通门诊费用(部分医院含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运行。外省参保人在海南门诊就医,可跨省直接结算。
直接结算方式
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
其他有异地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试点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时,可以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请注意:异地就医备案是按照参保地的管理规定进行的哦,如果您是外省参保人员的话,可以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备案~
支付范围
在海南就医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海南省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