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27人气:作者:佚名
武汉个人缴纳公积金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即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目前已连续在武汉市灵活就业窗口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缴纳时长满6个月,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
二、办理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I类借记卡等资料,向武汉住房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旗舰店柜面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缴存人根据自身购房计划、资金状况、贷款需求等,自主选择缴存方式,与武汉公积金中心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注意事项
1、开设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后应及时进行第一笔缴存。灵活就业人员自协议生效之日超过6个月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协议自动解除,灵活缴存个人账户自动注销。
2、灵活就业人员自其个人账户销户之日起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办理自愿缴存登记手续。
3、灵活就业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在单位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互不转移。
4、灵活就业人员在武汉申请开设缴存账户时,应未在全国任一公积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或注销。
政策来源:武汉公积金官网(https://gjj.wuhan.gov.cn/zwgk_10/xxgkml/zcfg/zcyw/202402/t20240226_2363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