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主城区公租房租金标准
根据《关于公布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
一、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0~7.0 元。
二、济宁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根据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及收入情况,按以下不同档次收取: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按租金标准足额收取;
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按租金标准的 80%收取;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租金标准的 60%收取;
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分散供养的城市特困人员住房困难家庭,按租金标准的3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