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对个人公积金贷款管理做了多项规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地方特产2022-05-18 00:26:19未知
2020年2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对个人公积金贷款管理做了多项规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30年,但不得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终止年限,共同借款的按其中贷款期限较长的确定。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