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社保卡钱可以取出吗?
答:不可以,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取出。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结算。
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参保人;
2.即将或已离境且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
3.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本市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但不申请延缴或转移的,可申请个人结算(已在异地领取养老待遇的除外)。
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领取地不在本市的,应将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至养老保险关系或退休关系所在地,终结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
1、参保人个人账户无法转移的,提供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关证明,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
2、参保人出境定居或丧失国籍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余额,并终结在本市的医疗保险关系。
3、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继承人申请一次性领取,并终结医疗保险关系;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费中尚未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转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