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流程
1. 企业申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按月向所在地区职业培训负责部门提供申报材料。
2.审核公示。各地区职业培训负责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申领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视情采取电话抽查或实地复核等方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信用核查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 拨付补贴。公示且信用核查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特别说明
1、企业只能在一个地区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对于在多地重复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一经发现,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等。
2、2020年12月31日为企业可申领以工代训补贴的最后一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应持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按月申报。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办部门负担,符合条件的企业首次申报以工代训补贴后,企业可自愿选择按月申报,或集中申报(申报材料需按月准备,一次性提交),经办机构均应受理。对因知晓政策时间较晚,未能按时申报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为保证企业能够足额享受国家红利,可向前追溯至2020年7月份发放以工代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