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地方特产2022-03-27 03:13:53佚名

  太原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率先合并后,生育医疗费用结算采取协议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职工产生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承担自付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7%)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维持2%不变,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保险费  ,职工  ,比例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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