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在唐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按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对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和60%,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待遇累计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地方特产2023-02-02 13:58:25佚名
唐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在唐山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个人按比例支付。
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100元,统筹基金对在职和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分别为50%和60%,支付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普通门诊统筹与住院、门诊慢(特)病待遇累计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门诊统筹支付限额由市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