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1人气:作者:未知
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完整)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材料,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确认后,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含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3、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出示原件);
4、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
6、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中心拉取】;
7、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其他相关材料。单位集体申请的,除需提供本单位职工和职工家庭的上述材料外,申请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件(加盖公章)等资料。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0)人喜欢2024-03-21单身申请人,可以申请一套两居室以下房屋(含两居室)。家庭申请配租标准三人以下申请家庭(含三人)的,可以申请一套一居室或两居室房屋。
(0)人喜欢2024-03-21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29日(不含法定节假日)期间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0)人喜欢2024-03-21申请人于2017年5月17日(网签时间)后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住宅或住宅类公寓;只能依据首次申请时的同一套住宅或住宅类公寓(以下简称“该房产”)提出申请;该房产的所有权不得发生变更。
(0)人喜欢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