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规定:
(一)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不予通过检验。
(二)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行驶证。
(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1、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3、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4、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5、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6、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号。
7、人和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马路13号。
8、安利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牌坊旁。
9、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0、外籍车辆到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4号广仁大厦二楼办理。
11、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