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2.交验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4.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5.出境事由证明材料;
因为青海省办理护照是调控地区,所以在西宁市居民办理护照必须提供与出国事由相应的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申请事由为团队旅游,需参加省内有出国权限旅行社组团出游,并提交旅行社参团发票、打印《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西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申请材料
一、提交与出国事由相应的材料;
二、交验填写完整、真实、清晰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三、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四、提交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2张、《青海省公安厅电子护照相片认证回执》。
五、申请人应提交所属工作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护照,应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六、非首次申请办理护照的,须交验原有护照的情况;
七、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