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障资格经过的流程有:
初审: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
A类办结流程一般为40个工作日,B类为25个工作日,均不含公示期。
如需查询进度:邕有家公众号→保障房类→业务办理→公租房业务→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目前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主要面向四类家庭供应:
第一类为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
第二类为本市户籍非低收入家庭,条件是具有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包括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户籍和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户籍的家庭。
第三类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条件是毕业不满5年且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的家庭,还需提供居住证。
第四类为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家庭,同时还需提供居住证。
注:上述所说的第一类统称A类,第二至四类统称B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