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市)转移接续
(一)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办理条件
(1)参保状态为暂停(已办理过停保手续) ;
(2) 正常缴费,不欠费。
2.所需材料
(1)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的,参保人直接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即可;
(2)跨制度转出的(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参保人需凭身份证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提交至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3.办理渠道
线上:
手机端:“掌上1333" 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线下:
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及社银一体化办事窗口
(二)跨省(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办理条件
在郑州市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还需提供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办理渠道
线上:
手机端:“掌 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相关联的公众号或小程序;
电脑端: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
线下:
市内各社保办事大厅及社银一体化办事窗口
温馨提示:
参保人如存在重复缴费,需办理转入接续手续后携带身份证至市内任一社保办事大厅填写《退款申请表》提交审核。(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还需提供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