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提交
一、申请人、配偶及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若其子女没有身份证,需提交户口本复印件);
二、申请人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一份;
五、申请人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如有则提供);
六、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个人申请条件
纳入整体租赁范围的单位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受理之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不包含退休人员);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不受学历限制);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四)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