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入口:《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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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2022年度广州城乡医保参保注意事项
(一)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22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2022年度中途不予补缴。
(二)已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的规定,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已参加其它统筹地区社会医疗保险的人员,如属于应在广州参保的,应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停保减员手续后,再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三)已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后转参广州市职工医保的人员,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如后续参保人需再次转参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四)新生儿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若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21、2022年度的,需足额缴纳两个年度的医保费,方可追溯从出生之日起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已参保但尚未维护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的参保人员须及时通过“穗好办”App或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补充维护,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费。联系方式将用于扣费不成功时的短信告知,请准确填写移动电话号码。如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移动电话、联系地址等个人基本资料发生变更,应按前述方式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六)高三级毕业生已统一办理了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减员手续,相关人员由所在大中专院校办理新年度的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未继续就学人员需按相应渠道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