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税”指标(由市税务局提供)
一、积分规定
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投资者个人近5年连续在市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为1分,每增加3万元加1分,最高20分;非投资者个人近5年连续在市区累计缴纳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税达1万元为1分,每增加5千元加1分,最高20分。
备注:只有申请人本人在实行积分落户区域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能积分,其他地区、其他税种均不可以。
二、印证材料
提供以下材料:
(1)2019年(不含)之前年度:提交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格式见附件1)
获取途径:凭本人身份证在各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自助服务机拉取,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打印。
(2)2019年(含)及以后年度:提交材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格式见附件2)。
获取途径:凭本人身份证、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在各区税务局办税大厅自助服务机拉取或是通过大厅窗口打印,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查询打印。
其中线上受理的将完税证明原件拍照上传或网上截图等,线下受理的提供完税证明原件或打印件。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