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及配偶无自有住房或者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度房租。
频次及额度:
单身职工每年可以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28800元;
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单身职工每年可以提取28800元,已婚职工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57600元。
专项材料:
除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需提供人才认证材料外,其他职工不需提供。
政策要点: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含委托扣划)或者贷款的,可以按年办理租房提取(具备公租房配租资格的除外),通过本市住房租赁平台租赁自住房的,可以每年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按月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