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相关规定,其中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如下:
一、备案所需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二、备案渠道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湘医保”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省内异地就医可通过“湘医保”APP、湖南省政务服务网、统筹区本地政务服务APP等多种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三、就医方式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