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源公示如下:
依据《连云港市市区商品房退房房源再销售行为的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和疫情防控需要,此次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
二、房源公示、报名、摇号及中签结果公示,在“我的连云港”手机APP上操作和查看,也可在意向房源的项目售楼处线下报名。
三、认购人应在报名前亲至意向房源的项目售楼处,充分了解该房源的具体情况。
四、房源公示期:2023年3月20日下午-2023年3月29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2:00,通过手机APP报名的认购人需通过手机APP“钱包”冻结认购保证金一万元,退房摇号于2023年3月29日15:00举行,视频将在“我的连云港”手机APP公布。
六、每期退房房源,每人只能认购一次。
七、参加退房摇号的中签人,在摇号结果公示两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办理公证登记手续。认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认购手续,委托书须经过公证认可。如果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原件。逾时不到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在退房摇号程序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2日前),中签者凭认购公证书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签者冻结的认购保证金可转为购房款,中签者无故不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购保证金归开发企业所有。未中签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在摇号结束后三日内退还至“我的连云港”本人钱包余额。
九、退房摇号程序的公证费用由中签人领取公证书时在公证处支付。
十、参加退房摇号的房源,一次抽签无人认购,可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