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户口曾用名更正所需材料(户口姓名和曾用名变更申请范文)

时间:2024-01-26人气:作者:佚名

揭阳户口曾用名更正所需材料(户口姓名和曾用名变更申请范文)

  曾用名变更更正

  所需材料

  1.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表

  2.出生证

  3.同意变更更正的声明

  4.居民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6.结婚证

  受理条件

  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需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中的曾用名等内容的,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后,10个工作内完成审核、审批工作,报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区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接到材料后,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窗口接到审批决定1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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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城区各区户政窗口办公电话

  榕华0663-8633747、榕东0663-8672000、新兴0663-8615880、中山0663-8622210

  西马0663-8600500、仙桥0663-8871666、梅云0663-8884418、东升0663-8338929

  东兴0663-8739110、东阳0663-8201824、渔湖0663-8779037、凤美0663-8307313

  砲台0663-3351110、登岗0663-3382110、地都0663-3314210

标签: 户政  曾用名  户口  窗口  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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