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报流程

地方特产2022-04-14 09:03:06佚名

  第一步:受理申请。

  每年3月及9月,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第二步:初审。

  幼儿园成立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受理的资助申请及证件进行认真核对,汇总资助幼儿名单及资料送所在镇街托幼办复核。

  第三步:复核。

  镇街托幼办对幼儿园报送的资助幼儿名单进行复核后送区教育局。

  第四步:会审。

  区教育局会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对资助幼儿名单进行审核(扩大资助对象除外)。

  第五步:下达资金。

  区教育局会区财政局及时将资助资金下达给区属幼儿园和镇街。

  第六步:发放。

  各幼儿园安排专人负责发放资助经费。区教育局制订统一签领表,由家长签领确认,签领表由幼儿园存档备查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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