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幼儿园资助申请时间要求

地方特产2022-04-14 09:02:57佚名

  ➤申请时间:

  每年3月及9月,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

  第一类优先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

  1、广州市户籍:10000元/学年/生;

  2、非广州市户籍常住人口:1300元/学年/生。

  第二类扩大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400元/学年/生。

  第三类工作补助,补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生。工作补助下拨到幼儿园,可用于增聘保育人员、发放教师补贴与交通补助(在编教师除外)、添置儿童图书和玩具等。

  上述第一类、第二类项资助项目不得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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