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津贴是发放标准
女职工分娩申领津贴天数:
顺产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申领津贴天数为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支付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津贴天数。
注意事项:女职工的异位妊娠或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医疗保险现有政策结算,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机关事业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济宁生育津贴是发放方式
(一) 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已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在生育医疗机构直接申领生育津贴;
(二)符合条件的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非联网医疗机构生育,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