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政府鼓励、社会支持、政策扶持创业就业的社会氛围,南朗街道办事处出台了《翠亨新区(南朗街道)促进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着力鼓励翠亨新区(南朗街道)户籍人员返乡就业创业,办法解读如下:
一、就业补贴
(一)户籍人员就业补贴。具有该街道户籍人员,申请人初次实现就业或再就业,与辖区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同一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城乡劳动力,给予申请人一次性1200元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补贴)
(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具有该街道户籍,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4050”人员、残疾人),与辖区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申请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注:“4050”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具有该街道户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毕业年内(即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在辖区内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同一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六个月以上的,给予补贴每人每月 500 元,自首次申领补贴月份起 24个月内可享受补贴。(注:首次补贴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补贴按半年发放一次,若24个月内离职停止发放补贴)
二、创业补贴
1.自主创业奖励。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首次实现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六个月以上的,由南朗街道创业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创业金5000元。如吸纳该街道户籍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每吸纳一人额外补贴3000元,补贴加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0元。
2.自主创业贷款贴息。已享受翠亨新区(南朗街道)自主创业奖励的创业者,因自筹资金不足,与合法的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且按期还本付息,由南朗街道创业专项资金给予贷款贴息扶持。贴息贷款的本金最高为人民币20万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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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址:中山市南朗街道美景大道46号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朗分局
联系电话:0760—2819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