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从武汉去香港处理工作或就业,需要办理什么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手续?
【回答】
需根据个人情况,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逗留签注(D)、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S)。
➤逗留签注(D)——
申请条件:
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签注次数和时间: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商务签注(S)——
申请条件:
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签注次数和时间:
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驾驶往返广东省与香港专门交通工具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或者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