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从武汉到香港探亲,需要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吗?
【回答】
需要。
探亲可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探亲签注(T)。
去香港探亲签注(T)说明——
➤申请条件:
探望在香港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签注次数和逗留时间: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若申请人为60周岁(含)以上人员,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