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职工住院医疗和生活互助保障补助金结报提交凭证和资料:
(一)医院出院结算单原件;
(二)省外住院的,提供病例首页和住院发票复印件;
(三)个人自费超过1万元的,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社保卡(医保卡)复印件;
(六)银行卡复印件。
互保经费:
参加2023年活动的职工每人交纳100元互保金。互保金一经交纳,不论是否享受互保补助待遇,一律不予退还。互保金由单位工会(或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活动时一次性收取(每人限交一份)。符合参加2023年活动条件的已建档困难职工互保金可以由单位工会用本级工会经费安排或用省总安排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统一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