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宁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地方特产2022-11-20 00:11:29未知

  宁波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最新)

  政策内容

  自2022年7月25日起,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自引进之月起3年内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给予购房总额(以契税发票不含税的计税金额为准)20%,最高 60 万元、40 万元、25 万元、20 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他事宜

  1.夫妻双方都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且人才层次不同的,可按层次高的一方申请。

  2.房屋产权由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或申请人配偶持有的, 可由申请人全额享受购房补贴。

  3.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按产权比例享受购房补贴。

  4.人才申请资格审核及申请购房补贴时须在甬缴纳社保,每人仅可享受 1 次。申请购房补贴时,按照人才引进时 的层次进行认定并享受。

  5.人才已享受博士后出站留甬(来甬)工作补助政策的, 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

  6.申请购房补贴的房产须为住宅,宅基地自建房、商用产权房以及拆迁安置房、大龄青年房、农居房等政策性住房不能申请购房补贴。

  7.本细则所述购房时间,增量房(一手房)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 准。

  8.人才享受购房补贴的资格认定,以申请受理时查验有关条件资格结果为准。

  9.申请人以期房方式申领购房补贴,资格审核阶段和补贴申领阶段就业创业情况发生变动的,以补贴申领时的工作单位为准根据财政负担原则由市服务总窗或区(县、市)服务联盟窗口归属受理。

  10.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房产,按照宁波市有关限售政策执行。

  11.高层次人才在 2022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房的,按《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相关规定执行,可按本政策优化预审初核等程序,使用接口数据线上申报获取相关信息;因逾期未办的可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前按原政策规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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