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政策依据:《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赣人社发〔2019〕3号)
适用对象:城乡贫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补贴标准: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八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1、个人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个人填写)和培训主体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2、培训主体需提供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个人填写)、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拨付表(培训主体填写)和代为申请协议原件。
责任科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股
线下地址:庐山市紫阳路128号
咨询电话:0792-255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