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九江市人才安家费申请条件(九江人才引进政策2021)

地方特产2022-11-12 12:23:19佚名

  九江市人才安家费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到九江就业的,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申报对象到九江创业的,需取得营业执照满1年;

  2.申报对象在九江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满1年;

  3.申报对象在九江购买首套住房。

  已享受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人才安家费。

  注意:

  凡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及时追回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用人单位及申报对象,3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人才项目申报。

  本办法自8月19日起实施,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科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质检科;服务电话:0792-8179708)。

本文标签: ,对象  ,安家费  ,人才  ,用人单位  ,城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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