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居住证办理有什么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
(一)劳动就业;
(二)参加社会保险;
(三)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参与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权利。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就业失业登记、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五)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六)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七)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
(八)疾病应急救助服务;
(九)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以及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资格登记;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符合省级教育考试部门相关规定的,可以参加高考;
(八)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