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签注)手续。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时,持证人需提供居住证申领所需材料。
逾期未办理延期(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延期(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延期(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逾期超过1年补办延期(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延期(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地方特产2022-11-11 19:22:08未知
张家口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延期(签注)手续。办理居住证延期(签注)时,持证人需提供居住证申领所需材料。
逾期未办理延期(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延期(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延期(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逾期超过1年补办延期(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延期(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