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清远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才补助申请流程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的申请程序:
(1)申报。
每年进行1次,具体时间以申报通知为准。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社局收集汇总本辖区的申报材料(市直单位的加主管部门意见后直接报市人社局)。需提交资料如下(一式一份,电子版一份):
②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③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境)外大学毕业的,需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证;
④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最近3个月用人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⑥上年度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
(2)初审。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初审后,出具初审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审核(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人社局)。
(3)审定。
市人社局审核后,将申报通过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相关企业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才办审定。
(4)政策兑现。
市人才办批复文件后,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办申请下拨资金,资金下达后由市人社局发放至高新区管委会、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单位收到资金后将有关补助发放到个人。补助资金应依法缴纳税款。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社局 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 336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