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我居住的房子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可以办理居住登记、《上海市居住证》吗?
解答:
不可以。申报居住登记或申办居住证的申请人在本市的住所必须是“合法稳定住所”,必须有合法产权证明材料。
拓展阅读: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满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到全市任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残疾人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