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公租房轮候要求:
确定了区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排序号的申请对象为轮候对象。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当按照区筹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项目建立轮候对象名册。
选房配租
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应当按照轮候对象名册,通知轮候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可租赁的房源。区公租房运营公司可采取集中选房或分散选房的方式组织轮候对象选房。
区公租房运营公司采取集中选房的,应事先制订工作方案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未按时完成选房或拒绝签订选房确认书的,视作自愿放弃选房权利,该轮候对象在轮候对象名册中原有的排序号失效。
取得区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权的轮候对象为配租对象。
注:信息来源一网通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