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4050社保补贴政策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我市户籍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灵活就业,以个人参保形式缴纳当年社会保险费。
申报对象中的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仅针对三类人群,分别是低保家庭中的劳动力、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劳动力和国有、集体企业下岗的“4050”人员(男50至60周岁,女40至50周岁),且当年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生活困难人员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民助〔2019〕134号)规定执行。就业困难人员以申报对象失业登记信息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为准。
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每月300元。除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