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不收费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大中专学生退学回原籍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
2.婚姻状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确认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六、受理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