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租房落户指南如下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租房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租房协议、租住房屋房产证或登记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完税证明。
2.房主居民身份证、同意落户的声明材料。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确认
四、是否收费:不收费
五、办理地点:
六、受理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七、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