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其委托承担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工作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式样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一、申请条件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都应当进行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本行政确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车辆所属企业的申评意见
2、车辆照片三张(车辆左前45度、车辆右前45度、车内设施全貌)
3、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三、办理地址及时间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明山街12号 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综合窗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中午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412-5591327
网办地址:点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