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地方特产2022-04-07 12:01:43佚名

  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市级

  适用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申报时间:2020-09-01 至 2020-12-31

  支持方式:对燃油乘用车按照每辆车销售价格的3%给予补贴,5000元封顶;对新能源乘用车在使用环节每辆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

  条件:2020年5月14日至12月31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消费者在我市汽车4S店购买我市汽车企业生产的乘用车,且在我市上牌落户

  办理流程:购车补贴资金由我市汽车生产企业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由汽车生产企业向市、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1、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报告;

  2、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申报车辆信息表;

  3、消费者享受武汉市汽车消费补贴资金证明。区经信部门对受理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市经信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车辆进行联合审查

  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_汽车处王晶 85319471

本文标签: ,武汉市  ,资金  ,服务业  ,我市  ,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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