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3月2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防疫查验工作的实施意见
对下列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可以放行:
1.对持有嘉兴市核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及全市各县(市,区)核放的《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的司乘人员,查验核实通行证信息与现场车辆、人员一致的;
2.对省内健康码绿码且无省外出行记录的来嘉返嘉人员可以放行。
补充:
本通行证适用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往来嘉兴运送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等和重点人员(以下简称重点物资和人员)的车辆。持通行证车辆保障优先快捷通行。